葉子。水滴 2007-6-22 11:49 PM
短文—— 分開
他,已經忘記了我。要不是我的任性,今天的我可能就是教堂中的女主角。她為什麼請我來?要我看著她得到他嗎?
「你這個瘋婦,你來這裡幹嘛?我和她今天都結婚了!不要再煩我了!」看著她奸奸地笑著,我早已沒有感覺了!朋友,是用來出賣的。而她就出賣了我,搶去我的愛人。
「你放心,你以後都不會再纏擾你。」我慢慢地步出教堂,想起從前的事,從前的我沒珍惜過任何東西,只顧慮自己的事。這全都是自私所帶來的後果,如果那天我不是堅持要赴美留學,如果那天我不是對你發脾氣,你根本不會……
「我不管!你快來哦,要是半個小時後不見你的我就走!」四年前我在機場與你進行最後一次的通話,我記得半個小時後你還未到,我真的很氣!因為你達不到我的要求,因此我毫不猶豫地上了飛機,去美國讀書。三年後我回來,我看見你拉著我的好友逛街,我跑過來問你為什麼?可是你忘記了我,你不再記起我曾是你深愛的人。
翌日,她約我出來告訴我,原來三年前他因為要在半個小時趕來機場,發生了交通意外,失去了記憶了,把從前所有時都忘記……
「你知嗎?我真的好感謝你!要不是你的任性,我根本沒可能和你的男朋友、我暗戀了四年的男人在一起。我用了不少時間才說服他是我的男友,花了不少錢來做證據。不過這幾千元也是值得的!」那輕佻的神情令我忍不住打了她一巴掌,他看見了那幕,兇惡地罵著我,而她就裝著可憐說算了算了。可是我和他每次見面時,他都是用著瘋婦瘋婦來喚我。那時,我的心完完全全地碎了。
我從二十樓跳下來,在幸運之神的眷顧下,我只是陷入昏迷,而我的靈魂就一直徘徊在他的身旁。我感覺到:他,比和我一起的時候更快樂。最後我想通了,我決定放手,既然他們都結了婚,我再糾纏下去也沒用,我回到我自己的身體,裝作忘記從前所有事,努力工作。
現在的我是一個攝影師,照下人們那幸福、快樂的情景。與他分別了三年,某天,我在大街上重遇上他。
「我和她離婚了!我回復了記憶。對不起!請原諒我,我們從新再開始吧!」重新開始?!已經太遲了,三年前我早已決定放下你,但當我可以完完全全放下你的時候你,你卻……我只好裝傻問著:「你…我認識你的嗎?三年前我因為自殺,失去了記憶…對不起。」
「要說對不起的應該是我。這是我的手機號碼,有空找我吧!」當日他尷尬又失望的樣子我永永遠遠也無法忘記。那次是我和他最後一次會面。當他走後,我的眼淚亦不爭氣地流了下來。我對他還是放不低,在他面前做戲原來是這麼痛苦,不過我們真的能如以前般一起嗎?我對你的感覺也許只剩下朋友吧!時間能沖淡一切,總有天會有另一個人令我放下你,是完完全全地放下你!
[color=DarkOrchid]很久以前的短文
改了少許
不過仍然好爛
如果可以的給一下意見啦![/col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