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私 2007-7-23 12:40 AM
有很大的罪惡感。。。
我昨晚20:00回家的時候
在19樓的垃圾筒旁看到一個倉鼠籠,
機於好奇心發作,
我走了去看看,
發現了一隻活生生的倉鼠在裏面,
但籠內木糠、磨牙石、糧盤也沒有,只有飲水器在,
之後我才看到籠邊放了張便條說他要回內地,要好心人收養牠,
不如直接說他棄鼠,但連基本物資也沒有,
這時我什麼教養也拋開了,不詛咒他三世不得好死不可了,
在垃圾筒旁打盡我所有親朋戚友的電話號碼,
(其間收垃圾的人看到牠在裡邊也不理,
打算把牠當作垃圾拋入垃圾車。)
但二個小時後也找不到人收養牠,
我明白一隻4∼6個月大(估計)又來歷不明的倉鼠是沒有太多人願意收養,
而愛護動物協會24小時議線也無人接聽,
當時打去心情也真複雜,拿一隻不是我養的倉鼠去愛護動物協會
最後我做了我到現在也很後悔的決定,
我不理會牠走了,
而我明早出門時牠連鼠籠也消失了,
牠知道牠的結局一定不是被人帶回家,
因為連其他垃圾也不翼而飛
問心,
如果牠是貓貓狗狗我不會這樣熱心,
我之前是養了四、五年倉鼠的,
但因為那時候不太懂如何打理、照顧牠們,
其中一隻不到兩歲就死了,
我看到牠時,
我家死了的小托好像和我說「救救牠、救救牠、救救牠…」
現在我心裏有一種莫名其秒的罪惡感,
就像我再一次害死小托一樣!
[b]香港人是否太懂得漠視生命,祈求上主在天看到世人的惡行,
救助弱小的靈魂,使他們得以安息[/b]
LittleDolphin 2007-7-24 10:42 PM
寵物的主人在遺棄寵物時往往有很多理由,雖然有些是合理,但對小動物來說有分別嗎,不就是一樣的結果呢。
雖然不排除當中有惡行的例子,但更加看到的是不成熟的表現,又或者他們把生命價值化了。
順帶一提,去愛護動物協會的下場最終都是那個,請勿以為那裡非常有錢,可以開始個動物園啊,只是在那裡還有少許機會能找到新主人而已。
~澈~ 2007-7-25 10:25 AM
雖然我很認同開板大大的心情和說法,但是,與其說漠視生命,我想,明哲保身,才是這個社會最真實的寫照。舉例:走在路上看到有錢包,你會?你在洗手間裡看到有一只手機,而手機主人剛好出去了,你會?有一個面貌看似兇神惡煞的男子坐在公車後座(其實面惡心善),他的周圍座位都沒有人去座,你會?你在路上看到有車子經過並亂丟垃圾,你會?再電車上看到有一名男子對一名女乘客騷擾,但是其他乘客都沒有要幫助的意思,你會?當然,我所說的舉例也許太誇張了一點,不過,這都是真的發生過的事情,可是,為什麼大部分的人都置之不理呢?我還是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有惻隱之心,看到他人有難還是會挺身幫忙,其實原因很簡單,大家都怕麻煩上身,既使如此,我還是相信有憐憫心的人,絕對不會不管,只不過更大多數的人只想安分守己罷了!並不是誰對誰錯,而是,這種現象,已經變成這個社會生存法則的某種共識。
當然,以上所言,本人並無惡意,只是說出我個人的看法,如有得罪,請多包含em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