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是不是只是須要保留人物名稱、性別就可以了?
已知條件一:盡可能保留全數的童話人物。
已知條件二:參與過第一波的人,寫過的故事不能重複。
已知條件三:故事改寫分類為:正常向、BL、GL、惡搞。(註:BL、GL文章請標明慎入。)
已知條件四:故事情節可以任改,但人物必須保留,字數必須多於三百字,並把原作童話的名字寫出。
已知條件五:文章在邀交小品區版主後算起只能提交一次修改稿,能一人多稿,但不得重複。PM時,請附上參加類型。
已知條件六:參加文章不得在活動結束前在外發表。
已知條件七:回覆此帖後,再將文章PM給櫻花或憐妡。
未知條件:???????????????
(請發動者將未知條件之問號填充以作最上行問題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