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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注意] 黑名單 (所有會員發帖前請進!!)

[注意] 黑名單 (所有會員發帖前請進!!)

[注意] 黑名單  (有關沒有加上來源者)

分享園地在三月十五日,已經加上版規(在七月二十日更新):

"轉貼時請指明出處。違規者將會鎖帖處理!
如發現三天後仍未加上,即扣5分及刪帖!如加上出處者A則會重開主題!"

而在分區版主鈴月Ω瑤的公告中,也清楚說明這一點"轉貼時請指明出處"

唯仍有一部份的帖子是欠缺來源,沒有依照版規中的條件發帖。

經和另一位版主四月凜和分區版主鈴月Ω瑤商量後,決定把沒有加上來源的會員名字放進這名單內,版主不再透過 pm 提醒會員。如三天後,發現該會員沒有加上來源,則會依版規處理。(為免會員不清楚已被寫進黑名單,在鎖帖後兩天會 pm 通知有關會員,要求更改。)

有關來源格式可看〔公告〕關於分享園地與愛情博物館的分別(發帖前請先進)

ps:如有問題,可 PM 我或四月凜

黑名單:

23/9

cecilia5a35  : black

[ 本帖最後由 櫻花 於 2008-9-24 08:57 PM 編輯 ]
錫錫櫻花•豆腐至上 ((請遺忘我吧。盡情的遺忘吧。)
〔更新版偵探研究所公告〕多發帖,多回覆,多積分!(請各位進來一看!)
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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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因為是第一次發貼,沒注意到需要加來源,
而且這一兩天因為工作因素沒有上網來看,
不好意思,我已經把來源補上,謝謝!

凜:不要緊的,下次發帖前請先記得看板規跟公告喔︿︿

[ 本帖最後由 四月凜 於 2006-5-25 07:31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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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沒注意到需要將來源貼上>"<

我已經修改過原諒我吧!!(逃~)

櫻:不要緊~晚點看完再開~^^~

[ 本帖最後由 櫻花 於 2006-6-9 11:02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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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呀....
我每次把文章貼過來時,都忘了要加上來源..
等按了發送才猛然想到沒有加上來源...不過已經來不及了....@@
我也不知道去哪裡修改...所以才會這樣...

櫻:按編輯就可以修改了~^^~之後再把你文章的來源貼上就可以~

[ 本帖最後由 櫻花 於 2006-7-11 05:38 PM 編輯 ]
請不要傷心,你瞧,只要閉上眼睛,我隨時就在身旁陪著你。
告訴我,過去的一切;跟我說,今後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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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我是第一次發貼的,所以沒注意到需要加來源...
我已經修正過了,請原諒...

櫻:不要緊,晚點替你打開∼^^~

[ 本帖最後由 櫻花 於 2006-7-19 02:21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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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自己看到的書,然後覺得不錯
用打的上來可以嗎?

憐:目前是可以的,不過最好附註出版社網址。

[ 本帖最後由 憐妡 於 2007-7-20 12:08 PM 編輯 ]
請不要傷心,你瞧,只要閉上眼睛,我隨時就在身旁陪著你。
告訴我,過去的一切;跟我說,今後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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