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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哥哥的情書

第三十四章

我不敢說我的人緣很好,但和朋友關係變僵甚至絕交,我從沒有試過。

  子強的事,令我很心痛,我就知道給這些性向“正常”的朋友知道了,一定會被視為齷齪噁心,連朋友也做不成,但我不知道,原來給朋友鄙視嫌棄,這種感覺真令人比死更難受。

  他還要做我的司琴,叫我怎麼面對他?
  
  走到抽屜旁,拿起一本照片簿,裡面有我和子強的合照,他是我在大學交到的第一個好朋友,他常笑說:「阿俊,你真是太好了,如果你是女人,我一定會娶你作老婆!」

  我苦笑,人家都不要我這個朋友了,他現在是看錢份上才會受星賢所托。

  翻著照片簿,發覺我經常替別人拍照,自己的照片倒是不多,而且放得亂七八糟的,這一頁放了大學拍的照片,下一頁竟然放了小時候的照片。
  
  「哥哥...爸爸、媽媽...」我撫著照片中親人的樣子,泫然欲泣,很想投進他們的懷抱,訴說自己的委屈,可是他們一個都不在了。

那是我們僅有的全家幅之一,哥哥罕有的展露甜美的笑顏,我僅存的印象中,哥哥是很少會笑的。

我只有他小時候的照片,要不就是他的靈堂照片。

我抹了一把眼淚,翻著抽屜,心血來潮的想看哥哥的日記。

翻著翻著,翻到了一疊信件,我把它掏出來時掉了一封到地上,我拾起那封信件,信封寫著“給我的小偉”,沒有地址和郵戳,明顯不是郵寄的,那些字我認得!

是出自上次把哥哥的信寄給我的人之手!要不要拆來看?我心裡掙扎了一下,還是決定拆開來看:

小偉:

  我真想問一下,你是不是原始人來的?竟然可以忍受得了沒行動電話?好,你沒有行動電話不是問題,我給你買,可是買了給你,你還是像個隱形人般,見不到,找不著,還告訴我電費很貴不想浪費在為行動電話充電上。好,電費我替你付總行了吧。
  
你說,我該拿你怎麼辦?終於給我發現原來你不止是原始人,還是文人,幾十秒的電話留言你不聽,幾十個字的信你倒看得津津有味,還真的肯聽我的話,在和我約會時,換掉你那身一個星期也不知有沒有洗一次的校服,我真是感動莫名,險些即場痛哭流涕!

所以,本來我最討厭寫信這些故作情調又浪費時間的事,不過為了你,我深愛的你,我願意浪費我寶貴的時間,每天給你寫信。對了,恐防你不記得,我多提醒你一次,明天我約了你兩點正,在學校出面的公園等,不見不散啊!

                                                           賢
                           6�3

  「哈哈。」看完這封信我不禁“噗”的笑了出聲,多麼可愛的一封信!哥哥這個男朋友真的很有趣,嘴巴不饒人卻蠻貼心,怎麼我好像在說某人呢?咦,署名是賢,不止性格像,連名字也一樣啊。

想不到我和哥哥的喜好那麼類似,不知怎的,看完這封信,我的心情好多了。這個”賢”,似乎也挺守諾言,真的給哥哥寫了很多信,這座小山,沒有一百封,也一定有幾十!於是我隨手再拿多一封來看,而那偷窺的罪惡感已被我拋之腦後。

小偉:

你甚麼都不要說了,你應該知道只要是我決定了的事,就一定不會改變主意,全港只有五個的留學資格又怎樣?肯克貝爾收我當徒弟又怎樣?這比得上你為我掉的那滴眼淚嗎?

小偉,我跟你說,你是一個大胖子,一個天秤上不論放了甚麼,黃金也好,鑽石也好,肯克貝爾也好,只要另一端放的是你,就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比你重。但我不會為了減低你的罪惡感而說我不在乎,肯克貝爾是我最崇拜的人,入讀希格大學和成為他的學生是我十歲開始的志願,天殺的我竟然要親手放棄這個機會,而且拒絕了這次天大的恩澤,我這輩子也不用再指望入讀這所學校。

你聽著,我不會叫你不要內疚的,因為你一定要覺得對不起我,你要用你剩下的生命賠給我,在你餘下的日子,你想的人只可以是我,陪著你愛著你的人當然也只可以是我。如果你真覺得很對不起我的話,只要你不要用“喂”來喊我就行了,說實在的,我也挺喜歡自己的名字。

我們很快就會在北海道了!到時你就可以去那個你一直想找的地方,不過別跟我說你又想去別處,為了這次旅行,我已經花盡了所有的零用錢,我可不想要一個五時花六時變的老婆。

小偉,我愛你,不止這一輩子,就是下一輩子,再下一個輩子,你也是我的,無論你下一輩子變了男也好,女也好,醜八怪也好,我翻轉了這個地球也會把你找出來!我不是要上演甚麼隔世生死戀,我只想下一輩子,我們可以用最平凡的方式相遇、結合、一生一世,或者只要給我們多點時間也好,三年實在太少了。

聽著,你不可以再說自己活在世上毫無意義和沒有存在感,你活著最大的意義就是被我愛上,被我保護,你存在的最佳證明就是我的眼、我的腦,我的心,當你永遠的離開了我的時候,帶走的不止是一個完整的生命,還有一顆完整的靈魂,我將會變成活在思念牢籠的行屍走肉。所以不要再避開我,不要再把一切往身上扛,在你走後,我將不可能再感到快樂和幸福,所以不要這樣對我,把我們僅餘的時間都糟蹋在無謂的堅持和歉疚中。

我們還有三個月,你甚麼都不要想,甚麼痛苦絕望都由我來承擔,而你只管把這三個交給我,為我、為你留下一個記憶,一個烙印。不過你要做的不止這樣,你還要拼命的記住我!下一輩子再來找我!這次我不止會等你一個晚上,我會等你一輩子!

                             賢
                         17�11
  
  這封信和剛才的信,完全是兩回事,「甚麼嘛,人家想轉換心情,卻給我來個藍色生死戀。」

  「哥,你很可憐喔。」明明有一個這麼愛你的男人,明明可以幸福快樂的生活下去...

上天,你為何這麼不公平?世上有那麼多壞人,為什麼他們不用死,反而要我哥死呢?

我不是一個好哭的人,也不容易為別人的故事感動,可是,我的淚又來了,為了哥哥,為了哥哥的情人。

昨晚星賢徹夜不歸,而我也徹夜不眠。
一直看著哥哥的情人寫給哥哥的情書,還有哥哥的日記。
只是越看下去,就由當初的感動變為驚訝。

4�6 雨
白痴,一般心智正常的人都不會在黑色暴雨下在一個露天的公園等人等五個小時吧?
留下一張字條說在學校附近的公園等,我就要去了嗎?
我偏不去,任他說甚麼不見不散。
為什麼他喜歡我,我就要喜歡他?
我討厭戀愛,也不想和誰人談戀愛。
我不想再聽見他天籟般的聲音,也不想再看到他孩子氣的笑臉。
我受不了被別人走進自己的生命,自己的一顰一笑都是為了他,那種感覺就是身和心的完全失守。
我就不赴他的約,我要證明自己也可以不受這個男人的影響。

只是一想到以他的個性,一定要等到我才回走,我終於還是心軟了。
趕到公園時,果然見到他渾身都濕透了的站在鞦韆旁用小狗被遺棄我眼神瞧我,然後就在痴笑。
他緊緊的抱住我,抱到我快不能呼吸。
我感到他的身子發燙,卻渾身打顫,皮膚在出水,輕按他的額頭,熱得可以煮雞蛋。

我從來不會帶別人回家,可我還是把他帶回家照料。
他的高燒一直不退,我第一次感到心急如焚。
正想把他送到醫院的時候,他卻在迷糊中攥著我的手,夢囈般呼喚著:「小偉、不要走...」

第一次知道原來他也會這麼脆弱而無助,平常他總是那麼強,那麼叫我放心。
愛憐的撫上那張輪廓分明的臉,這時卻感到自己的眼眶有點濕潤,用另一隻手摸了摸自己的眼睛,濕濕的,是眼淚。
我竟然會掉淚?原來流淚的感覺是這樣的。
這是我懂事以來,第一次知道,因為感動而落的淚,是暖的。

10�9 晴
我真不明白,拍照有甚麼好玩?
人他天天都見,還要不停拍我的照片,說甚麼見我不著也可以拿照片來稍作“慰藉”。
不過,他拍的照片真的很美。
凌晨時份,他帶我看日出。
我從來都不知道日出是這麼的耀眼。
他說在鳳凰山頂看會更漂亮。
他甚麼都會,做甚麼都如此傑出,我根本就不能和他比,只是這樣的一個人,竟然說沒了我就不行。
望著徐徐升起的太陽,覺得充滿希望和生命力。

1�3 雲
陪他和他的朋友看演唱會,那震耳欲聾的音響和歌迷的歡呼讓我覺得渾身不自在,很想離開這個地方。
台上那個所謂偶像歌星,唱歌跟殺豬沒兩樣,竟然也可以做歌星,在紅館開演唱會。
和他的歌聲真是差得遠了。
拿一個只靠臉皮吃飯的音痴偶像歌手和一個唸聲樂的高材生比好像有點不公平。
說到靠色相混飯吃,這歌星的長相也和他差太多了,也是不能比,但如果現在在台上赤裸胸膛表演的人是他,我想我會發飆。
我就沒有他的朋友那麼大方,看著自己的男朋友在台上賣弄自己的本錢也神色自若。
正當我這麼想的時候我就看到他朋友不悅的表情,我就說沒人可以不吃醋。

想來我要看這場不知所謂的演唱會也是因為吃醋。
要不是我誤會了他和他的朋友有一腿,就不用聽他不停解釋,還硬要拉我來看這個演唱會以證明自己的清白。
果然之後在後台就看到他的朋友和那個歌星在接吻,那白痴,我又沒說不信他!

這時期,哥哥的日記雖然還是很多斷句,但卻多了很多形容詞。

哥,已不再是一個不受身邊事物影響的人了,他也是有情緒和感情的。

只是,黑色暴雨下等待情人、拍日出的照片、唸聲樂的高材生...

怎麼哥哥所形容的“他”會讓我這麼似曾相識?

“他”好像叫賢...

不要告訴我,不要告訴我,他的全名是董、星、賢...

告訴我,一切只是巧合!告訴我,我最愛的人不是我哥哥的情人!

我心頭都亂了,再翻了翻櫃子,發現在信的旁邊放了一個別緻的小飛俠阿童木紙袋,我拿出來用手指撐開紙袋口,發現裡面放滿了便條紙。

  全都是“他”給我哥的,我定下心,仔細看清楚,發現這些字跡和星賢完全不同,應該不是出於星賢之手。

  可是剛安下來的心,又因為一張便條而七上八下。
  
小偉:
  我說你的醋勁還真大,竟然一個星期都不鳥我,都說翔只是我的好朋友,說到嘴巴都破皮你還是不信。
他有男朋友的了,我會摟住他是因為他和男朋友吵架,我只是安慰他一下嘛。

  不過,我很高興,原來你這麼著緊我,都知道你愛我愛得要死,就是嘴硬,下個星期二,翔的男朋友開演唱會,你一起來看就知道我沒騙你。

                                                           賢
                                                       26�2

  哥哥三月一日的日記中有提到這場演唱會,原來那個朋友的名字是“翔”...

樂希翔!我一想就想起這個名字,而且希翔的前bf潘曉柏,不就是個歌星嗎?
不要!不要告訴我“賢”和星賢是同一個人!
我受不了了!找希翔問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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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我跑到隔壁的房間,“咯、咯”的敲門,沒有人應門,應該是兩人也去上課了。

唯有一會再問吧,我懷著紊亂的思緒,走到餐廳。

正想進去,見到有一個女生跪在門口,狼狽的找東西,看她的手八爪魚般無方向的亂拍,我猜她是丟了隱形眼鏡。

我蹲下來,不一會就找到了一片隱形眼鏡,我拈起它遞給那女生,「小姐,你是否在找這個?」

她瞇起眼睛,良久才興奮的大叫:「是啊是啊!謝謝你!」

接過隱形眼鏡,她又七手八腳的收拾好散落地上的東西。

我見她那麼狼狽,也替她撿那些由她的包包掉下來的鏡子、化妝品等。

「謝謝你唷。」她笑得十分燦爛的道謝。

「不客氣,你不如進餐廳坐下,先整理一下你的東西吧。」

「好啊,對了,你也沒吃早餐吧,一起吃吧!」

「嗯。」我對她笑了笑,這個女生挺有意思,有點傻傻的,卻很可愛,我對她印象很不錯。

我們一起買了餐,找了個位子坐下,只是短短的一段路,已有很多男生盯著她看,所以她的“回頭率”也挺高的。

剛才她手忙腳亂,我也沒留意,看真一點,這個女生長得還真標緻。長髮大眼,嬌小玲瓏,說話又甜嗲嗲的,我想很多男生理想的女朋友就是這種樣子吧。

「嘩,這是甚麼食物啊,難為他要每天吃耶!」她吃了一口培根,幾乎沒吐出來。

「耶?」我一臉不解的看著她。

「哈哈,對不起,我把你搞糊塗了!我的未婚夫在這裡住宿,所以我特地來試試這裡的食物,不過真沒水準。」

「看不出你年紀那麼輕就已經有婚約在身了。」

「嗯,你不要笑人家嘛,婚約是剛訂,但我自少已喜歡他了。」她含羞搭搭的樣子還真可愛。

「青梅竹馬的小男友?」

「其實我和他也不太算情侶,不過我會努力讓他喜歡我。」她有些難過的皺眉頭,不過說到最後她卻甜甜一笑,表示出她的決心。

「你們不是情侶,卻有婚約在身?」這是甚麼時代啊?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啊?

「嗯,我們家是世交,可能有人覺得我們的婚姻只建築在家庭與金錢上,但我不會理會別人的想法,因為我是真心想做他的妻子。他啊,人又帥,又聰明,雖然有點酷酷的,但他也很疼我,還記得小時候,他說過要娶我的,我當然知道這只是戲言,但我一直也放在心上。」她臉紅紅的訴說自己對未婚夫的愛戀。

「有一個這麼深愛他的未婚妻,你未婚夫真幸福。」聽她這麼說,她應是富家千金,可是一點架子也沒有,真的很討人喜歡。

「哎呀,我真丟臉,這些話也隨便告訴人。」她不好意思的手掩著臉,「對了,談了那麼久也未問你的名字。」

「我叫卓俊,敢問小姐芳名。」我嘻嘻笑的道。

她“噗”一聲的笑了:「嘻,我叫趙惜蘭。」

趙、惜、蘭,這個名字很熟...

他要我和董家的世交,兆恆企業總裁趙豪的女兒趙惜蘭結婚。
她是星賢的未婚妻!?

原來他們連婚約也訂了...

「你叫我小蘭吧。」她攪拌手中的飲料,微笑的伸出左手。
她的聲音喚回了我的思緒,我也伸出了左手和她握了握,「好吧,小蘭,我的朋友都叫我阿俊。」

「那我們就“握握手,做個好朋友”吧。」她模仿小孩子的語氣,天真的吃吃笑。

過了一會,她好像記起了甚麼,突然叫起來:「對了!阿俊,你是宿生來的吧?」

我點一點頭,大約知道了她的目的,眼神暗閃過一絲不悅。

「那你可不可以帶我進宿舍?我真的很想看看他住的地方,我已央求過賢哥很多次,他就是不肯帶我上來。」她並沒有留意到我的不爽,手支住下巴,逕自為了不解風情的未婚夫而一臉懊惱。

果然給我猜到她的心思,「賢哥...」雖然我明知道她口中的人是星賢,不過聽到別人親暱的喚他“賢哥”,心中還是很不好受,尤其是我可不能像她那樣,理所當然的向任何人訴說自己對星賢的愛戀,更不可能叫他“賢哥”。

「唉呀,我又把你搞糊塗了,賢哥就是我的未婚夫,他叫做董星賢,是音樂系的學生,你認不認識他啊?」

「他是我的宿友。」我臉無表情的說。

「耶?那麼巧?太好了!太好了!我真幸運!那你會帶我去看他的吧?求求你唷,一會就好喔。」

「好吧。」看她雙手合十,用水汪汪的大眼,一臉期待央求,我也不太好意思拒絕,唯有不太情願的應許,生怕她會哭倒在我的面前。

A大的宿舍入口有一個關卡,要進入就要把宿生卡擦過磁帶才可,所以非宿生要進入的話一定要有宿生帶著,而且要在名冊上記下登入時間和姓名,所以有非宿生想“屈蛇”,即是非法留宿,是不可行的。

咔嚓,我轉動鑰匙,帶著小蘭回到自己的房間。

見到裡面空無一人,她有點失望的拉下臉:「還以為可給賢哥一個意外驚喜呢,原來他不在。」她微微笑的望著我,「哎呀,我真是太失禮了!是呢,阿俊,哪張床是賢哥的啊?」

我指了指門口右手面的床,她很快的就跑了過去。

看到她肆無忌憚的跳上星賢的床,理所當然的抱他的枕頭,有種鬱悶的情緒在我的心頭悶燒著,那感覺就是本來只屬於我和星賢的私人空間,有第三個人進來,原有的和諧平衡,“啪”的一聲瞬間被破壞了。

她打開了星賢的抽屜,想翻看裡面的東西。

「小蘭,主人不在翻人家的抽屜是不禮貌的行為。」我按住她的手,面帶慍色的制止她。

她努努嘴,「啐!我是他的未婚妻,給我看看也沒所謂吧。」

「就算是夫婦也要有私人空間,如果他不問你就翻你的東西,你又會不會高興?」

她垂下頭,眼珠子骨碌碌的轉,「你說得很對啦,我知道自己被家人寵壞了,經常都沒規沒矩,而且難得可來到賢哥住的地方,一時興奮得過了頭,真對不起。」

「也沒有那麼嚴重。」見她那麼坦率的賠不是,反而讓我有點不好意思,也氣她不下。

「嘻嘻,阿俊你人真好,以後你真要多多指點我呢。我是獨女,常常想要一個哥哥,會疼我,會管我。啊,如果你是我哥哥就好了。」

她見到我有點不會反應,佻皮的咬了咬手指:「我是不是有點嚇著你了?頭一天認識就說想你做我哥哥,但我真覺得和你很投緣,平日我不會這麼口若懸河的說自己的事,只是對你有一種...那個一見就...那四個字是甚麼呢?」

我見她那麼苦惱:「是不是一見如故?」

「是啊是啊!一見如故!那麼阿俊你幾歲啦?」

「二十一。」

「我也是啊,你哪月出世的?」

「六月。」

「耶,我比你小,我是十二月,自由自在的射手座,你呢。」

「我不太知道星座這種玩意。」

「那你生日是幾號?」

「二十五號。」

「你是巨蟹座!巨蟹座的人很愛家,有母性,充滿愛心。正如他們標記的蟹一樣,有堅硬的外殼,卻有柔軟的內心,很保護自己,但當進一步認識他,就會知道他是大好人,尤其對所愛的人非常體貼。」她如數家珍的介紹。

聽她這麼說又挺準繩的,原來我是把自己藏在殼中的巨蟹。

「那我想問問你,你和星賢唸不唸熟?」

「也...算蠻熟吧。」被她這樣一問,我有點不會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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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想問,你知不知道,賢哥有沒有女朋友?」她的樣子很憂心,「雖然我和他有婚約,但我總覺得他有喜歡的人,有天我們明明在一起,他卻只顧講電話,還很溫柔的叮嚀對方:『累就早點睡,不要逞強,等我回來。』」

我心裡清楚,電話中的那個人是我。

「阿俊?」她見我呆呆的,把手在我面前晃了晃。

「啊,對不起,我不知道。」

「是嗎?不打緊。」

「那,如果他真有女朋友,你會怎樣?」我試探著她。

「我會盡量令賢哥喜歡我不要她,如果真的不行就找她談判,希望她把賢哥讓給我。」

「你真的那麼愛他,非他不可?」我見她那樣子,好像真為了星賢連尊嚴也可以不要。

「是啊,沒有他,我真的活不下去呢。」

「如果他,真的很深愛另一個人,你又會怎樣?」

她的表情很失落,眼中快閃出淚光,繼而狠狠的說:「殺了她!如果不能讓賢哥愛我,乾脆讓他恨我吧!」

我後背吹起一陣惡寒,「你不用那麼激烈吧?」

半晌,她收起了那個怨婦表情:「哈哈!騙到你了!騙到你了!我裝得很像言情小說中被拋棄的女主角吧?」

「是啊,很像,像得我以為你要殺了我。」

「嘻嘻,我怎會殺你呢?真要殺,我也只會殺那個和我搶賢哥的人。」

「...」我嚇得無言以對。

她低頭看了看腕錶,「哎呀!只顧和你聊,原來已那麼晚了!我也是時候走了。」

我送她出門:「記住,一會走到大門要在名冊上寫下離開時間。」要不然我會被宿監半夜審問我“窩藏犯人”在宿舍留宿。

「先前,我聽說賢哥要住宿也有點擔心,怕他這大少爺會和人生齷語,又怕他的宿友是個難相處的人。現在知道是你這麼好的人,我就安心了。」她微微點了點頭,揮了揮手,「俊哥哥,拜拜!」

我對她揮了揮手,直到她的背影已遠去,我的腿仍釘在地上。

忽然有種良心不安的感覺。

我真要傷害一個這麼率真可愛的女孩嗎?

她真的很愛星賢,但我也很愛星賢啊。

小蘭,我不是你想像中那麼好的,那個你恨得咬牙切齒要殺死的情敵,就是我。

“咔嚓”,聽到鑰匙轉動的聲音,我知道星賢回來了。

  我仍坐在自己的床上,但眼睛卻盯著門口,看來我才真的像言情小說中等待丈夫回來的怨婦,唇角泛起一沬自嘲的笑。

  他微微笑:「考試時間表出來了,我們在十九號要考兩科耶。」

  「是嗎?」世界變了,平日總是我告訴他何時小考,何時交習作,如今竟然是他告訴我。

其實我都覺得最近自己沉迷戀愛,耽擱了學業,我都不知這個學期的成績會否急降至低於平均分3.5這個留學要求。

  「你啊,要認真一點準備考試了,要不然我們就不能一起去維也納了。」星賢捏了捏我的鼻尖。

  「嗯。」

  「怎麼有條花手帕在我的床上?」星賢大惑不解的撿起了一條花手帕。

  一定是小蘭不小心留下的!

  心頭湧起一陣嫉妒,酸酸的說:「是你的未婚妻,趙惜蘭留下的。」
 
  星賢抱著頭,「趙惜蘭?叫她不要來她硬是要來!還有,她才不是我的甚麼未婚妻!我們並沒有訂婚。」

「她也有說過你不許她來。」我落寞的說。

「這麼說,你是認識她了。」星賢擰起了眉毛,不滿的說。

  「我在餐廳遇見她,她丟了隱形眼鏡,我替她撿,這就認識了。」

  「那你為什麼會帶她上來?」

  「她不住的向我訴說著對她那“賢哥”的愛戀,我能不帶她上來嗎?」

  星賢開始有點不耐煩:「你不要信那個女人,她最會裝可愛,博取同情!」

  我酸溜溜的說:「看來,你很了解她。」

  「我和那個女人是從小一起大的青梅竹馬,她的習性我一清二楚。」星賢抓住我的肩,正色道:「總之你不要理她,別讓一個不干事的女人傷害我們的關係,好不好?」

  「不干事的女人?她將是你的正妻,而我只是纏繞在你身邊的閑花野草。」話說出口,我感到胸口好像被撕開,明明是我和他先開始,可是現在好像是我在介入別人,說出來也沒人會同情,只會被人說我這個死同性戀破壞別人的幸福!

  「你為何這樣說自己!她和你說了甚麼?」星賢一副快要氣炸的表情。

  「她就說自己是你未婚妻,要除去纏繞在你身邊的野花!董星賢,你也真有你的!連婚約都訂了也不告訴我!我究竟是你的誰?」

她提起她的賢哥是多麼的明正言順,多麼的理所當然,莫說和她談判,我連承認自己是星賢戀人的勇氣也沒有,難道就因為我不是女人,所以待遇就差那麼多?

「你是我的甚麼?你竟然還問我這個問題?你是我的戀人,是我的另一半!」

「那她是甚麼?」

「她只是董世永迫我娶的人,我根本不會娶她,何必告訴你?」

  「不娶她你又和她訂婚?」

  「我只是迫不得已。」

  「你董大少爺不肯做的誰可以迫到你!」
  
  他沒有哼聲,握緊了拳頭,用力的搥打牆壁。

  「我說過,你要結婚的話我就走...」我無力的跌坐在床沿,艱難的吐出一句話:「星賢,我們...分手吧。」可能最近淚掉得太多,我平靜到自己都不信,應該說我已筋疲力盡到連哭泣的力量都沒有了。
  
  「你說甚麼!?」星賢一手撐著牆壁,回身瞪著我,完全難以置信。

  「我說要和你分手,你娶趙惜蘭吧,她是個好女孩。」我依舊很平靜,最近發生得太多事了,我知道離我們分手的日子,是一天一天的在倒數。

這次他不娶趙惜蘭,下回也有另一個千金小姐等著他,和他在一起好像坐雲霄飛車,心情經常由半空跌回谷底,長此下去,我只會心臟病發死亡,或許由一開始,我們就注定不能長久。

  突然,「啪」的一聲打破了沉默的悶局。

  我吃痛的掩著紅腫的臉,驚訝的瞅著星賢,我甚至看不清他是何時走過來的?
  只知道迅雷不及掩耳間,他用力的摑了我一個耳光。
  
  他打了我...他從來都未打過我!視線被淚光朦得一片模糊,我還以為我的眼淚以經流乾了,天知道這個男人能自由控制我的淚腺!

  但我沒有動怒,也沒有嘀咕些甚麼,拿起隨身的包包就起身離開。

  但驀地手卻被攥著,星賢粗暴的把我摔在床上,然後整個人欺了上來壓住了我。

  他額角上冒出了幾條青筋,憤怒得臉都漲紅了,眼中燒起了幾團火,他的手瘋狂的扯著我襯衫的鈕扣。

  「你不可以走!我絕對不會放你走的!」他瘋了!應該說是我把他迫瘋了...

 才幾下,星賢就扯下了我的上衣,粗暴的揉搓著我的胸膛,和捏弄上面的突起。
  這是我的敏感帶,平日給他這樣愛撫,我會得到無上的快感,只是今天,我一點快感也沒有,因為這場情交根本沒有愛,只是男人在宣洩他的佔有慾。

  眼角淌著淚,我靜靜的躺在床上,沒有回應他,也沒有反抗,好像一條破布,在他身下,任由他撕扯蹂躪。

他強硬的捏著我的下顎,有些失控的說:「你為什麼要哭?你不愛我了嗎?」說完就霸道的吞噬著我的唇舌。

直到彼此肺部的空氣都抽盡,他才放開了我,交纏的唇舌扯出了一線銀絲,我死心的垂下眼,幽幽的說:「如果我能夠不愛你,就好了。」

「既然你愛我,為什麼還要離開我?」

「因為我愛你,但也恨你!」

「我已說過我不會和趙惜蘭結婚!我做這一切都是為了你!」他緊緊的抱著我,「俊,世上所有人恨我都沒所謂,就是你不可以恨我!我不能失去你!我真的不能失去你!」

  他夢囈般不停重覆“我不能失去你!”,驀地他一把脫下了我的褲,在毫無前戲和潤滑的情況下進入我!

  可是密穴仍然緊閉著,並沒有因為他的叩門而鬆開,他一手托著我的腰,另一手壓著我的腿,在他強硬的橫衝直撞下,他的壯碩終於長驅直進。

  他抱住我的腰,一下又一下的抽插、頂刺,不停加快著,每一下也是更深的貫穿。

  很痛!從來都未試過那麼痛!那是一種心膽俱裂的痛。

  可是我並沒有呻吟出聲,咬住自己的唇,不讓半點聲音溢出。

房間中只傳出肉體撞擊的“噗、噗”聲、彈簧擠壓的聲音和星賢粗重沙啞的喘息。

  四面八方的痛感讓我淚流滿面,不斷冒出冷汗,可是該死的身體卻仍然在痛苦中被挑起了一絲快感。

  他見我不出聲,就更加猛烈的進攻。「你不出聲是不是?我一定要幹得你叫出聲!」

  可是他不知道,我要的不是肉體上的交歡,而是心靈的契合,只是一味的佔有不能令我投降。

  我們的身體靠得很近,不留一絲空隙,可是心卻越來越遠。

  我伸出了手,可是甚麼也抓不到,好處一個溺在浮沙的人,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想抓些甚麼。
  
  他捧住我的臉,沒命的亂親,他已經有點失控,眼神也失去了焦點:「我已經失去了他,我不能再失去你!」

  終於他抽出,勉強的射了,結束了這場彼此也沒有快感,只是互相折騰的交合。

  一絲血液由我身下流出,儘管他已小心翼翼的慢慢抽出,但每一個細微的磨擦也讓我痛徹心扉。

  結果我還是沒有叫出聲,他輸了。

  可是,我都輸了,在他迷亂中說出那句:「我已經失去了他,我不能再失去你!」時,我的心痛得好像被剖開了,鮮血一直在流。

  原來說到底,最重要的都還是那個“他”!我始終都贏不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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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我無力的倒在床上,星賢很快就用面紙清理我和他的身體。

然後,他拿出了一個小藥瓶,掏了一些輕抹在我剛剛被他所傷的地方。

冰涼的觸感讓我不自覺的微微彈起,很冰,心也很冰。

這是我第一次被他這麼殘暴的傷害,忍受著這前所未有的屈辱,突然覺得如此委曲求全去愛一個人的自己很悲哀。

他為我上完藥,又替我穿回衣服,而我就一直只像個破娃娃般任他擺佈。

而他始終一言不發,只是靜靜的從後緊抱住我。

雖然我在迫自己對他死心,可是這個擁抱卻仍然是這麼暖,這麼令我安心。

「俊,或許我其實是一個軟弱的人,越是苦心經營,怎麼可以不失去你,卻越是把你推得更遠;以為自己在保護你,卻親手把你傷得最深。」他的神智已經恢復清醒,吻了吻我的後頸,然後就輕聲的呢喃。

我沒有理他。不想傷害都傷害了,為什麼每個人都是做錯了之後才會後悔?

「我太自負了,現在我不再去想要怎麼保護你了,而是想問你,你願意和我攜手打一場可能會慘敗的仗嗎?」

他這番話是甚麼意思?我倏地轉身面向他,眼神帶著問號。

「給你看些照片,很好笑的。」他下了床,走到了抽屜,拿出了一個信封。

  他把信封遞給我,痛苦的開口:「這就是我要和趙惜蘭訂婚的真相。」

  接過信封,一打開,裡面全都是照片,是我和星賢的親密照片!

  我驚訝的看著星賢,他苦澀的笑了笑,回復平日的毒舌:「很老套吧?那個男人,要威脅人也沒有一點創意,淨想出找私家偵探偷拍我們的私生活。」

  「這...」太突然了!我一時解讀不了星賢的說話,這完全出乎了我所能理解的。

  「但要命的是我還真栽在這個老掉大牙的陷阱上!」

  「這是怎麼的一回事?」我終於都忍不住開口問過明白。

  「在我住院時,董世永給了我這些照片。那男人找人拍了這些照片,自然也查清了你的身份,他對我說:『兒子,你好像和你的情人計劃一起到維也納吧。』聽到這句話,我真是心都寒了,想不到這個從不抽時間陪家人的男人,倒真一擊即中我的要害。」

  「我...不明白...」

  「你應該知道那男人是A大的校董,所有經學校推薦赴笈留學的學生,都要經由校董會,校長和教授一致批准才行,而獎學金的發放金額決定權,更是在校董和校長身上,我這麼說,你應該明白了吧。」

  「你是說,董世永要你低頭,以換取他批准我留學!?」我終於撥開了五里雲霧。
  星賢點了點頭。
  
  「原來,你最大的弱點就是...我嗎?」我掩住嘴,忍住到了喉頭的哽咽,「我寧願不去留學,也不願意看到你為我受委屈!而且你真的很傻,希格大學的保送學位爭得那麼激烈,就算董世永不施橫手,我也不一定可以得到這學位!」
  
  「你能不能留學當然還有很多其他因素,但至少我希望不是因為我。」他撫著我的臉,語氣溫柔得幾乎讓我熔化掉。

「你就那麼在乎我嗎?」我說得很輕。
  
  他一把抱住我,「在乎到沒有你不行!」

  我被他說到臉頰微紅,他稍微鬆開我,一臉正經:「而且先別說留學,如果他真要耍狠,他絕對有能力毀掉你。」他憐惜的撫著我的後腰,「總之我不容許他動你一根頭髮。」
  知道問題的嚴重性,我臉色都變了,「難道他會公開我們的事?」

  「那就不會,他那個人,看面子看得比他的生命還重要,他是不會給人喧染自己有個GAY的兒子的!不過我們在他眼中只是兩隻他隨時可以一腳踏死的螞蟻,他整人的方法又多又狠,還不止一百種呢。」星賢雖然很恨他父親,可也相當了解他,可能出於對敵人的認知,或是他們兩人本來就很像。

  「那跟你很像嘛,跟以前那個趾高氣揚,天上天下唯我獨尊的你很像。」我雙手捧著他的臉,堅定的直視他雙眸,「聽著,我寧願你變回那個無理取鬧,胡亂拿別人出氣,不理人感受,自己說了就算的火星人,也不要你為了保護我,而一個人孤軍作戰!」

  「對不起。」他輕輕回握我的手,「在我住院時,想起你追在車後喊我,突然覺得自己很不中用,連帶你走,保護你也做不到。加上一直被董世永疲勞轟炸,那時我真覺得自己是全世界最沒用的人,我從未試過陷入如此的低潮。」

  原來,星賢是有這樣的心理障礙,覺得自己保護不了我,很沒用。那也是了,他一向是天之驕子,甚麼事情也難不到他,突然要他面對失敗和無力感,他自然會鑽牛角尖,一蹶不振。
  
「你很傻啊,你不是神,只是一個凡人,人是沒完美的,當然會迷路、犯錯和失敗,這是你一定要面對的。誰未面對過難關?還未挑戰這個難關就說自己會失敗,我認識的董星賢才不會這個樣子。」

  「而且你太小看我了,我不是你需要建一座金屋藏起來的弱女,也不是你要背在身上的包袱。你這樣做也不是保護我,只會令我更胡思亂想,我知道你不想我捲入你的家庭鬥爭,可是在我心目中,你的事就等如我的事,有甚麼風浪,就讓我們一起去面對吧!」我拿起他的手,緊緊握著。

  他感動的凝視著我,反手攥住我的手,低頭親了一下,「對不起,俊,要你擔心。」

  「你知道就好!」我吃吃笑的拍打著他,「而且我也有不對,我太懦弱了,明明心裡不好受,卻不敢告訴你,自己在折磨自己,還說要和你分手!」
這個傻瓜,我要讓他知道只要他還愛我,陪在我身邊,我根本失去甚麼都沒所謂。

我要勇敢的去愛這個男人,勇敢的去愛這個比我自己的生命還重要的男人。就算要我押上我的前途,我也會不眨一下眼睛的接下這個隨時會令我萬劫不復的賭局!

他用手指輕篤我的額頭,「那麼你也要清楚知道,想脫離我的手掌心?想也不要想!」

「你少臭美了。」這男人,皮始終真太厚。

  我們冰釋前嫌後就抱在一起聊天。

「大不了我就待你留學的事落實後,就和他脫離父子關係,然後我們一起遠走高飛到維也納,總之我可不會被他予取予求,奸計得逞的。」星賢摟抱著我,惡狠狠的說。

  「看你和董世永,明明是兩父子,卻好像有血海深仇似的,“百世修來同船渡”,要多少的緣份才可成為父子呢?」看到他這樣子,嚴肅的氣氛好像一下子去掉,我只覺得好笑。

  「你沒有聽過“無仇不成父子嗎?我和他的仇恨可能已經誇越了一萬年!」

「那可能我和父母的恩仇不夠深吧,他們在我四歲時已死了,莫說孝順他們,我連和他們吵嘴的機會也沒有。所以我想你多恨你父親也好,也不希望因為我而令你們的關係弄得更僵,無可挽回。」

「很少聽你提起你的家事,只有那次喝醉酒時聽過。」

「我的父母、哥哥都先後過世了,從小到大我對“家”的觀念就很模糊,也不曾認為自己有個真正的“家”,自然就很少提起了。」

「那讓我們建立一個家吧,雖然沒有父母,也不會有小孩,只有我們兩個,你肯不肯?」他用清澈的星眸凝視著我。

「那你是不是在向我求婚?」我心裡很是感動,但還是吃吃笑的挖苦他。

「你不早就是我的老婆了嗎?」

「誰說的?一枝花,一隻戒指也沒送過,這就當我是你的婆,天底下沒那麼便宜的事吧?」我輕輕推開他,作了一個鼓氣狀。

「花和戒指嗎?你閉上眼睛,等我一下。」他隨手抓起了被他當垃圾拋在地上的褲子草草的穿上就跳了下床。

我依言閉上了雙眼,等了一會,聽到“唰”的一聲,感到他正套著些東西在我的無名指。

「可以看了。」

我打開雙眼,影入雙瞳的就是一個拿著一枝紫羅蘭跪在地上的男人,他另一隻手正把一枚可樂罐的拉環套在我的無名指上。

看到這麼“就地取材”的求婚,我不禁失笑:他一定是走到廚房,拿了一罐可樂,取了拉環。

然後拉開窗簾,打開窗戶,把手探向窗台種的一盆紫羅蘭,拔掉了其中一枝。

他把紫羅蘭遞了給我,親吻著我戴上了“指環”的手:「雖然沒有九百九十九枝玫瑰,也沒有鑽石戒指,但這是我對你的承諾。」

「你知道嗎,戒指的出現是因為一個男人,他的脾氣很壞,一生氣就會拍桌子,於是他找人做了一隻指環套在拇指,每一次拍桌子就會弄痛自己,慢慢他受到了教訓就不再拍桌子,連脾氣也變好了。」

「你要改善你的臭脾氣嗎?」

他一臉情深款款:「我是要用這個約束告訴自己:我已經是一個有“家室”的人了,我永遠會記得這天:十二月十六日...」他抓起被他丟在一旁的手錶瞄了瞄,接著說:「十一點三十二分我走到廚房取了罐汽水,取了上面的拉環,套在我老婆的無名指上,然後牢記你這一秒的表情,之後每一次在我知道自己可能會傷害到你的時候,我就會拿起它來看,然後瞌上雙眼,腦中也只浮現著你的容顏。」

他抬眼凝視著我,而我早已是感動得淚眼婆娑。

伸手抹去我的淚,他站了起來,把我摟在懷中:「我以後再也不會打你和傷害你的了,所以以後我要你的臉上,只浮現幸福的笑臉。」

我笑了笑,又哭又笑的很是怪相,回抱他:「盡量吧。」

  我手掩著嘴,然而摸了摸自己的唇,發現下唇腫了,剛才一直死咬下唇,咬得裡面的微血管都破了,沒有咬破唇角流出血來,可是卻更加痛。

  正如現在我的心情。

  還要憋下去嗎?還要放著心頭的傷口不理,任它流膿淌血然後粉飾太平,當甚麼也沒發生過嗎?不拔走心中的刺,我能愉快的和星賢生活下去嗎?

  在心裡問了自己一連串的問題,也得到了答案,整理著自己的情緒,我呼了一口大氣,下定決心,一本正經的說:「星賢,我一點都不怕要和你的爸爸對抗,我怕的只是那個住在你心裡的人,因為我根本不能和他對抗。你的求婚,我很感動,但你是真心想要跟我共渡這一生,還是只因為你已經失去了他,不能再失去我?剛才的那一番話,在你送他訂情對戒時是否也對他說過了?」

  一直藏在我心中的謎團和疑慮,瞬間好像炸彈爆炸般炸開來,星賢驚訝的望著我,我也熱切的凝視著他,等待他給我答案。

  「我,的確忘不了他,或許這一輩子我都忘不了他...」星賢有點痛苦的說,「可是我從未當過你是替補,你是你,他是他,誰也不能代替誰。」

  「是嗎?那你剛才那句“我已經失去了他,不能再失去你”是甚麼意思?」

  星賢沒有回答,突然毫無預警的撲倒我!

  他棒著我的臉,給了我一個濃烈得令我窒息的吻:「抱住你,我都不能思考了,你何需理會我那時說的話!」

  他很輕柔的愛撫著我,我忍著被他挑起的衝動,稍微推開了他,「你先認真回答我,否則我不能安心。」

  「我不是已經答了你嗎,怎麼你如此囉哩八嗦的?」他手撫上我的髮,又重新欺了上來。

「但性,並不等如愛。」

「聽著,性的確不等如愛,但我只會和我愛的人上床,我一定要深愛這個人才會想抱他,擁有他,親吻他每一寸肌膚,感受他的體熱,佔有他的靈魂。」他用手指抹著我的唇,「我只能說現在你是唯一能挑起我情慾和性慾的人。」

  如果說剛才的他是一頭毫不憐香惜玉、不知節制的野獸,那現在的他就是個溫柔體貼的王子。

  他的手好像在撫摸貴重絲綢般遊遍我全身,蜜糖般的吻令我幾乎要溶化在他的懷抱中。

  輕柔的動作伴隨他粗重的呼吸聲,我很快就進入了狀態。

  「嗯啊...」舒服得要暈眩的感覺讓我忍不住叫了出聲。

  他有點狡黠的笑著調侃我:「你終於都叫出聲了。」

  我別過臉,試圖忍著自己的聲音,他卻低頭輕咬住我的喉結:「不要忍住,我想聽你的叫聲。」他側著頭在賊笑,「畢竟現在只有我能聽你這第一男高音的叫床...」

  「你無賴!」我未待他說完就把枕頭扔向他。

  「你認識我的第一天就已經知道的了。」他敏捷的閃開了枕頭,餓虎撲羊的撲向我,我一個閃身他又抱緊一些,結果我們就交纏一起在床上滾來滾去。

  好笨的兩個人!我們好像回到孩提時代般嘻鬧的扭打了一會兒,然後就繼續剛才的情事。

  我也不是一個隨便的人,只是和以前的bf歡好,感覺就是以自己的身體去換取他們的一點點愛,只是一種“給”的感覺。

可是現在和星賢在一起,小至只是擁抱這種細微的動作,他的心情和感覺也可以傳達到給我。

性,的確不等如愛,但當兩個獨立的個體不留空隙的融為一體,在那一個瞬間的確覺得自己是完完全全的擁有對方,而最棒的性愛就是和心愛的人一起攀到絕頂,這已不是純粹的歡愉,而是一種令心靈得到慰藉的契合。

我想星賢說的就是這個意思,所以我是不是應該放下我的猜疑不安,全心的去相信他?

雖然有點遲疑,但我還是緩緩的環住星賢的肩,閉起雙眼,感受他的體溫。
星賢,我選擇相信你,你可不要令我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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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暴風雨過後,陽光總是特別燦爛。

  星賢終於重拾自信,肯當回我的伴奏,還得意的說:「都知你沒了我不行。」

  全靠這份喜悅支撐,我才有勇氣去找子強,告訴他,不用當我的伴奏了。
我始終有點心怯,敲了敲子強的房門,裡面傳來他的聲音:「誰?門沒鎖,進來吧。」

我推開門,子強有些訝異的看著我,接觸到他這樣的目光,我的心頭在隱隱作痛:「子強,我是來告訴你,你不用當我的司琴了,再見。」

艱難的說完這句話,我馬上轉身離開,可不想再被子強奚落。

「阿俊...」在我踏出房間,正想關門時,子強叫住了我。

我靜靜的佇立在子強的門前,等他說下去。

半晌,他背對著我,很輕的吐了一句:「對不起。」

我吃驚的看著他,他續說:「我...不應這樣侮辱你。」

想不到脾氣拗的子強會主動向我道歉,搖搖頭,「算了,反正你也沒說錯,我的確是“基佬”。」

「我...也沒想到自己會說那些話,只是想到你是我的好哥們,卻一直瞞騙著我...那感覺很差,我就控制不到自己的脾氣,而我回過神,自己竟然已說了那麼過火的話。」

子強一直背向著我,語氣很歉疚,好像很過意不去。

原來,子強氣的是我欺瞞他,不當他是好朋友:「但你不介意我是...gay嗎?」我輕聲的探問。

「剛知道是有點驚訝,但這是你個人的選擇,我是和你做朋友...你的性向,或許我是無法明白,但...這其實也沒甚麼大不了。我想了一整晚...朋友丟一個是一個...」子強結結巴巴,詞不達意的說著,但我明白他的意思:他仍然當我是好朋友。

我用拳頭輕輕搥打他的臂膀:「我們仍是好哥兒們吧。」

他翻手搭著我的肩,煞有介事的說:「只要你不打我主意就好。」

「神經病啊你!和你去看病好不好?」我嘻哈大笑,心頭卻是很溫暖,因為得到了好朋友的諒解。

哭過,痛過,友情反而更加堅固,因為彼此都沒有了秘密和顧忌。

雖然過程是有點難捱就是了!

我們一起去吃飯,還是子強請客呢。

接下來的日子就是考試、比賽、考試...

惡夢般的日子,人都快瘋了!

而音樂系的課除了音樂史之外,很多都是不能靠背誦的,懂就懂,不懂就只能希望神仙打救,臨時抱佛腳裝勤學生看書是沒用的。

最近發生了那麼多事,我和星賢的蹺課率創了新高,羅教授還跟我們說:「好久不見,最近生活如何?」

所以這段日子,我和星賢都很認真的在溫習,看看有甚麼不明白就馬上找人問。

最初我只和星賢在房中單獨溫習,不過我很快就發現和這個自恃天聰又耐性不足的人溫習,根本就是天下間第一個笑話。

笑話一是正當我認真的在看曲譜時,不知那坐在我旁邊的男人,何時以九秒九的速度跳上自己的床,迅雷不及掩耳的入睡,還傳出相當煞風景的豬叫般扯鼾聲。而我只能額角冒出井字符號和青筋,在這“悠揚的樂韻”下看曲譜。

笑話二是我們吃過午飯後溫習,本來已是飯氣攻心,昏昏欲睡,誰知他卻突然色迷迷的把我按在桌子上,說要“吃點心”!

點心!?我是蝦餃還是吐司!?

這色狼還要欺在我的身上,邊扒我的衣服,邊磨拳擦拳的說:「我要開動了!」

我說別瘋了,想要推開他,他又吃痛的按著左臂。

這個動作真要急壞我了:「慘了!我是不是弄到你的傷口?要不要到醫院?」

這時爆出了一陣狂笑,不用說,他剛才是在演戲!

我就知道,我太關心這傻瓜了!經常都被他抓住這痛處!

結果,我還是當了這頭大野狼的飯後點心...

所以我現在都會約一大群同學在休息室溫習。

說來我的朋友大致分兩類:好玩的天才和認真的書蟲。

而我約來一起溫習的多是認真的書蟲,不過這樣溫習又引來另一個問題:

「阿俊,這兒是不是這樣的?」

「一會你唱一次這段給我們聽好不好?」

「對了,這個我不懂,你教我吧。」
...

我差點都忘記了,就算我和星賢蹺課蹺得多嚴重,都是班上成績最好的人。唯一可和我們“匹敵”的,就是希嵐,不過這群呆頭男,才不敢去煩那位“女神”!

最初,我那群呆瓜朋友也很怕星賢這個音樂系的天字第一號惡人,莫說煩他,連經過他身邊都要繞路,弄得氣氛也怪怪的。

不過這個悶局很快就被星賢打破,用的是“美人計”和“親和計”。

有一天,星賢帶了希嵐過來和我們一起溫習,所有男生的眼睛全都變了心形符號。有了希嵐這個美艷的“代老師”,我終於可以不被搔擾,安安靜靜的溫習了。

本來,他們對星賢的“大恩大德”已很是感激,因為要不是星賢,他們根本都沒甚麼機會接觸這個“女神”。

而星賢那天更是豪氣的請了所有人吃下午茶,我那群朋友現在何止不再怕他,子強和啟軒更喊他做“賢”呢。

而當“溫習會”結束,子強更一手搭著我和星賢的肩頭:「阿俊,阿賢,考試結束後去唱卡ok吧。」

我笑了笑:「每天上課都要唱歌,還要花錢去唱啊?」

子強也笑:「欸,差點忘了你是第一男高音啊,都是不叫你來了,免得其他人在你面前唱歌會“自慚形穢”!」

我們三人哈哈大笑的離開。

所以說,真不得不佩服星賢:他要做的事,真沒甚麼是做不到的!

星賢本來就不是一個難相處的人(可能只有我一個是這麼想),他現在放下身段來親近我的朋友,我真是很高興。

雖然他沒說些甚麼,但我知道他是不想我夾在他和朋友中間會難做,但又想和我一起溫習,於是主動融入我的圈子,要不然他才懶得做這些功夫呢。

星賢就是這個樣子,儘管平日嘴巴不饒人,但他真正關心一個人時,卻只會默默的在暗地裡做,從不驚動他要保護的人,也不會說甚麼“看我對你多好”。所以察覺到他的心意時我就會很感動。

這些小感動,就成為平淡生活的浪漫點綴,所以交往至今,我仍會經常為了他而臉紅心跳。

二十號是考試的最後一天,也是我和星賢最、最辛苦的日子:上午考完試,下午又去比賽,回程的時候我就好像泥一樣倒在星賢的身上呼呼大睡。

而他也靠著我的頭睡覺,我們都筋疲力竭了。

但辛苦也是有價值的,這場比賽我得冠軍了!換言之留學希格大學的第一個條件我是達到了。

而且,雖然未出成績單,但我有信心,今次的考試平均分應該可以過3.5。

說來今次考試和比賽的季度可說是我唸書生涯中最痛苦的一次。生命都好像被消磨掉一半,時間“束”的一聲就過了,完全不知道今夕是何年?

不過有星賢當我的支柱,我甚麼都不怕。

在他的懷內,我稍微調整自己的睡姿,不想壓得他半身麻痺。摸到他的手臂有點冷,我就動作很輕的脫掉自己的外套,蓋在我和他身上。

在外套的遮蓋下,我偷偷握著星賢的手,他的手很大,手指又纖長,完全是鋼琴家的手。

把玩著這隻大手,我又重新進入夢鄉...

這夢魘般的日子終於結束了!開香檳!

接連的幾天啊,都不停的和朋友逛街和消遣,舒緩疲憊的身心。

然後我收到一個令我很高興的消息:我最尊敬的李教授從維也納回來香港渡假,而且會回來參加A大的學術雙週。

學術雙週是A大的傳統,在第一個學期的考試結束後就是接連兩個星期的學術雙週,學生都不用上課,然後就是個多月的學年假期。

就好像中學的開放日,每一個學系都會有自己的專題,然後各有自己的攤位。通常都會有些表演,書展和講座,十分熱鬧。

由於剛考完試,所以第一個星期多是展覽和邀請嘉賓到A大演講。而學生的表演多在第二個星期。

到了這個時候,音樂及藝術系就會分家:音樂系多會演歌劇或樂器表演,而藝術系就多會作行為藝術或即場為來賓素描。

今年音樂系就決定了演三套歌劇和聲樂表演,都是一些平日演慣的戲碼。每一套劇都分成幾段,由不同的人分演。我要反串演茱麗葉快死的一段,但...羅密歐並不是星賢,是子強!

會出現如此的組合,完全是希嵐這女魔頭從中作梗!
她是這次活動的主席,一切都要聽她指揮。她啊,根本就是存心不想星賢從心所欲。

而星賢知道那一段我要借位和子強接吻,氣得雞飛狗跳,還衝進希嵐的房間,扯大嗓門就喊:「樂希嵐!你跟我說清楚!」
他把希嵐的同房嚇得立即離開,兩人就展開一場電光火石的決戰。
我不在現場,所以也不知道戰況,不過人選仍是照原定的,可見應該是希嵐獲勝。

但這個安排,其實是惡整到我和子強就真!
頭幾段都是女生演茱麗葉,怎麼最後要我反串?分明是要我淪為笑柄吧,氣死人了!

尤其我和子強那麼熟稔,雖說只是借位,但在綵排親熱戲時,彼此都忍不住笑,還起了一身的雞皮疙瘩。

子強這麼說:「要我摟著個麻吉當愛人,還要茱麗葉啊茱麗葉的叫,殺了我算吧。」
最要命的還是遠處傳來的陰森寒光...

綵排的幾天,星賢都站在遠處看著我和子強綵排,接觸到星賢要殺人的目光,子強都很擔心自己的人生安全,還笑言不知會否伏屍舞台!

而我就只覺得好笑!這傢伙,真是醋罈子!
星賢不用表演,只負責配樂,所以閒得要命,盡來找碴:「手不要碰他的腰,臉不要貼那麼近。」

子強無奈道:「站在他方圓三尺外,好不好?」

誰知星賢認真的點了點頭,「好,你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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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忍住笑,搖搖頭,這傢伙真是野蠻得太、太可愛了!

***
「各位同學好,很感謝幹事會熱情的邀我來今年的學術雙週。說來我都年多沒回A大,音樂與藝術系都多了很多新面孔。哈,新同學都很困惑吧,怎麼有個老伯走出來廢話?」

哄堂大笑證明李教授風采依然,魅力不減。

李德信教授就是我最尊敬的教授,他授課永遠都是充滿神采。他是今次音樂系請來的特別來賓,今天來演講一個很有趣的題目:“當貝多芬遇上李白”,說的是藝術與文學的互相沖擊和火花。

而在演講前,幹事會特地請他來先和音樂與藝術系的所有學生作一個輕鬆的聚會。

嘻嘻哈哈的,兩個小時不知不覺的過去,李教授更指名要我和星賢陪他吃午飯。

「想不到可以有機會和兩個我最喜歡的學生午膳,而且還是相差幾屆的學生。」

聽到李教授這麼說,我很高興,竟然因此而臉紅。

李教授見狀就笑言:「這麼久沒見,想不到你還是那麼臉皮薄,你快畢業,要投身社會的了。」

我不好意思的笑著,星賢卻為我回答:「他暫時都不用就業,因為他將會留學。」

「呵,我也聽說了。卓俊,放心,我也會給你寫推薦信,讓你來希格,繼續做我的學生,你的程度比他們高多了。」

「我也想再做你的學生,李教授。」

「好,那你呢,董星賢。」

「我也會到維也納,但不會在希格大學。」星賢欲言又止的說著。

李教授臉色一沉:「差點忘記了...那件事。」

星賢和李教授都沉默著,整個氣氛都變得很尷尬。

「李教授,時候不早,要去準備一會的演講了,我們一道去吧。」我唯有笑著打完場。

不愧是李教授,演講時妙語如珠,活潑生動,最難得卻是有趣得來兼顧深度,真是“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

忙完一整天,我頹然的倒在床上。

今天我主要是負責接待來看展覽和聽講座的來賓。

他們啊,有些是知識太豐富,有些是知識太貧乏,總之就是笑話一籮筐。

有個家長執起一本曲譜就如數家珍,差點連這曲譜寫於何時都說了才肯罷休,星賢還小聲嘀咕:「那麼愛教學,怎不去做老師。」

希嵐說過:「火星人,你敢得罪來賓的話,我就安排阿俊和子強演歌劇時不借位直接接吻!」

要不是這句話的阻嚇性太大,他剛才就不是小聲嘀咕,而是指著那來賓的鼻子說話了。

有一個參觀者更妙,問我們:「那個聾子音樂家是否莫札特?」我都不知忍笑忍得多辛苦才勉強的回答說:「你說的那位應該是貝多芬。」

現在我倒很感謝希嵐這麼威脅星賢,讓我不用提心吊膽怕他大少爺看不順眼就發脾氣!

不過想到她也是以我來作籌碼威脅星賢,心裡又很高興。

不過想起明天要演“茱麗葉”,我就完全提不起勁。

爬到星賢的床,從背後抱著他:「你明天會來看嗎?」

他撇著嘴:「我要做配樂,不來了。」

「是嗎?但我那一場的配樂好像是思思和永毅負責的。」

他有點酸的說:「我就算沒有事忙,也不要看你和另一個男人親熱!」

「都說是借位啦,子強才不敢也不想吻我!」

「總之我不會來,我睡了。」

「嘖,不來就不來,醋罈子!」我走回自己的床上看書。

這時他又說:「你也快點睡吧,“茱麗葉”。」

這傢伙,佔有慾強得不得了,我是他抱著睡的玩具熊啊!?給人摟一下也不行!

不過有人這麼在乎自己,那感覺真好。

蓋上書本,聽我的“羅密歐”的話,睡覺去了。

到了要表演的時候,我先在後台化妝,穿上華麗的戲服。

看著鏡中的樣子:「很怪相,超像人妖的!」

希嵐一邊替我化妝,一邊說:「很適合你。」

「你的意思是說我很適合扮人妖嗎?」

「像人妖是你自己說的,我就覺得你這麼打扮很好看。」

「你別哄我唷。」

「我才不會為了哄人而說謊,你自己不知道,你現在看起來比以前漂亮多了,整個人都很有神采和光澤,一臉幸福。」

「是嗎?」聽到這麼坦率的讚美,我有些不好意思的低頭笑著。

「我還以為他這輩子都不能再享受到愛人的滋味了。所以,你們要一直幸福下去唷。」

「嗯。」我輕聲的回答,不介意和別人分享我的幸福。

到了正式表演,我一開始就躺在床上裝死屍,而“羅密歐”甫踏上舞台,唱都還沒唱,台下就掌聲雷動,“拍、拍”我差點沒被熱情的觀眾嚇得睜大眼睛。
子強竟然有這麼大的魅力!

“羅密歐”開始唱歌,才唱了一段,觀眾的掌聲又來了,還幾乎令他唱不下去。
咦?怎麼回事?這...不是子強的聲音,是星賢的聲音!

他走向床邊,支起了我的半身,深情的唱著對白:「我的茱麗葉!死神帶走了你的生命,卻帶不走你的美貌...」唱完他就很輕的在我耳邊說:「我還是不能容忍任何人親近你。」

星賢...竟然頂包了子強!他吃了豹子膽嗎!?

我都還未吃驚完,他竟然抬起我的臉,真的吻在我的唇上,給我來了個深吻!

而在眾目睽睽下被情人這麼吻,我還要在裝死,不能回應他,天知道我用了多大的自制力才控制到自己不用手環著他的背!

“嘩!”台下的觀眾紛紛嘩然的尖叫,情緒高漲。雖然我看不到,但知道現場一定是鬧哄哄,混亂喧鬧。

無端做了一場激吻秀給觀眾看,我真是難為情死了!

而“羅密歐”終於都喝下毒藥死了,我聽到他倒地的聲音,就緩緩的從床上下來,悲痛的抱著他的“屍首”:「羅密歐!」

我都未看過星賢這身打扮,帥氣得讓我傻眼,連對白也幾乎接不上。

明知道死的人只是“羅密歐”而不是“星賢”,可是看到他緊閉的雙眼、嘴角的血絲和刻意蒼白的中毒妝容,我竟然控制不到那懼怕和難受的情緒,真的流下了眼淚!

觀眾可能以為我是演得迫真和投入吧,紛紛報以雷動的掌聲和喝采聲,而這場“羅密歐與茱麗葉”就在一連串的“意外”和“驚喜”中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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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歌劇演完,我們就回到後台。

我都還未卸妝,星賢把我拉到暗角,一把圈住我的腰:「你就不要卸妝了,現在這樣子美得很。」

「你少耍嘴皮子了,幹嘛你會變了“羅密歐”?子強呢?」

「我不就已經說了,你是“茱麗葉”的話,“羅密歐”就只可以是我!」

「你真是!」我雖然明知道答案,也都不禁失笑。

「你自己還不是!如果剛才“死在你面前”的人是子強,你會那麼心痛,還流下眼淚嗎?我知道你一向都沒甚麼演技。」他一臉得色的笑著。

「你不是“死”了嗎?又知道我流淚?」又被這傻瓜看穿了,我小聲嘀咕。

「某人剛才不知多著緊,聲淚俱下的,抱得我快要斷氣,而且啊,他的淚都滴在我的臉龐和手臂呢。」

我伸手環著他的肩,「剛才...真突然覺得你好像離開了我,所以完全控制不到自己,還好像不能呼吸呢,那感覺實在太真實、太恐怖了。」

我由衷訴說自己的感受,如果這算是撒嬌,那我就是在撒嬌吧。

星賢似乎很感動,把我摟得死緊:「就算我要死,我也會先把你殺死,不讓你孤單一個!」

這是甚麼說話!要命的是,我受落...

因為失去摯愛的痛苦,沒有人比星賢更清楚:這絕對比死更難受。

所以如果真要我看著星賢在我面前死去,我倒寧願和他一起離開...靠!我怎麼盡想些不吉利的事!

不過我們沒浪漫多久,希嵐就已經來大興問罪之師:「剛才的“羅密歐與茱麗葉”真精彩,那個古早的年代竟然有整容術。」

「不用冷嘲熱諷,我願意接受你任何的“滿清十大酷刑”,一人做事一人當,和子強無關。」

「那你想要剝皮、凌遲還是五馬分屍?」

「只要不是閹割就好。」星賢摸了摸下巴,又做那個捏鬍子的動作。

我驚嚇得完全呆了:原來比起性命,子孫根對星賢來說還重要!

「放心,我可不想令阿俊恨我一輩子!」希嵐難得不顧儀態的狂笑,而我則想找個地洞鑽進去。

希嵐笑飽了之後就認真的看著星賢:「現在宣判,關於易角一事,鑑於本席相信二號被告蔡子強是被首被告董星賢威嚇才會妥協,所以罪名不成立。而首被告董星賢則罪名成立,被判在明天學術雙週的最後一天唱壓軸的出埃及記Exodus。」


星賢面有難色,但還是首肯:「嗯。」說完就自顧自的離開。

星賢怎麼不等我?望著他遠去的身影,我有點大惑不解。

這時希嵐幽幽的說:「原來他始終都放不下,我想我真是太過份,今次一定給哥罵死了。」

「你是甚麼意思?」

「火星人在五年前就是因為唱這首歌而給肯克貝爾賞識,並欽點到希格大學當徒弟。只是他因為要陪當時瀕死的戀人到北海道,所以就放棄了這個千載難逢的機會。」

我完全愣住,良久才說:「原來星賢就是那個放棄到希格大學直接升讀碩士學位的學長...」難怪剛才說起希格大學,李教授和星賢的表情會那麼怪。

  「嗯,由於火星人的出爾反爾,為了校譽,音樂系就封鎖了這個消息。不過紙不能包住火,這個消息始終都洩漏了,不過就沒有人知道是火星人。」

  「他...竟然不告訴我。」想起當日在小屋,我曾問他為什麼學校不保送他到希格大學,他都欲言又止。

  「你不要怪他,他只是不想你胡思亂想罷了。」

  我笑了笑:「現在倒是你令我胡思亂想。」

  希嵐釋懷的笑著:「對不起,我請你吃飯賠罪!」她親切的為我抹去臉上的化妝。

我換了衣服後就和希嵐一道走:「很餓啊!我要吃日本菜!」

希嵐笑著瞪我:「你以為我像你老公火星人那麼富裕啊?日本菜!」

我們一邊走,一邊打哈哈。

只是希嵐看不到我眼中的疑惑和憂慮...

入讀希格大學和成為他的學生是我十歲開始的志願,天殺的我竟然要親手放棄這個機會...

這是哥哥的情人寫給哥哥的信,我想放棄希格大學學位的人不至於多得滿街跑吧?

而且,哥哥也是五年前死的。

完全說不出自己的心情,腦袋一片混沌。

我知道自己已經很接近真相,只是我並不想再前行...如果知道真相就代表是我和星賢分手的日子。

 和希嵐吃過飯後我就回到宿舍,整個人卻魂不守舍。

  想看書卻一個字也看不入腦,把書拿反了也不自知;想煮麵吃還燙傷了自己的手。

我想做其他事讓自己分心,但始終都心繫這件事:星賢死去的戀人...是否就是我哥哥?

在找到哥哥的信和那些便條時,我就已在猜,哥哥生前的情人是否就是星賢?

只是後來因為其他事情分心,才沒有再追查下去。

但真相對我來說,真是那麼重要嗎?就算星賢死去的情人真是我哥又怎樣?

這些都是我和他在一起之前的事,難道我要因此和星賢分手?

不可能,我太愛星賢了,我現在還想不到有甚麼理由可令我親手放棄他。

那我又為何要去揭他不想提起的瘡疤?

而且我說過相信他的啊,相信他說從未當過我是替補,我是我,他是他,誰也不能代替誰。

只是我愛星賢,他又是否真心愛我呢?

問題好像又返回原點:我是否只是替身?星賢對我的的投入過感情嗎?

我一直知道自己有個贏不了的對手,也接受了這個事實。

但如果這人真是我哥哥,那星賢不就是存心欺騙我了!?

心不自覺的抽搐,難過的情緒瞬間蔓延我的全身。

拚命的說服自己,或許哥哥的情人不是唸A大,而且他的字跡也和星賢不一樣。

又或許星賢真是哥的情人,他根本不知道我是他情人的弟弟呢?

可是我苦笑著:這根本就不可能。

姑勿論名字可猜到一二,就是我和哥哥也長得很像...

我是很懦弱,很怕受傷害,如果掀開了的真相是血淋淋的...那麼我寧願不看。

如果是以前的我,應該會這樣想。

但現在,我不想再做駝鳥了,世界上沒有甚麼是不能面對的。

手拿著放在床頭櫃的相架,是我和星賢的合照,撫了撫照片中星賢的臉孔,心中暗自下了決定。

拿起隨身的包包,我決定到小屋走一趟。

小屋一樓近樓梯的第一個房間,我一直認為裡面放了他以前戀人的東西。心裡對此一直有疙瘩,只是答應過星賢不進去,我就一定會守諾。

不過現在我的心頭好像有千百隻螞蟻在爬,我知道不去找出星賢戀人的身份,我會吃不安、睡不著。

所以,星賢,對不起了,我要破壞對你的承諾。

雖然我無權過問你的過去,但我希望擁有的是一個完整的你,如果要我繼續黠在你死去戀人的陰影,我真會瘋掉。

儘管這是我不想面對的事,

儘管真相可能會令我心痛欲絕...

乘車到了小屋,我走遍全屋,確定星賢不在之後,我就走到一樓近樓梯的第一個房間,拿出鑰匙準備開門。

真的要開門嗎?星賢不想我打開這門,卻給了我鑰匙,或許是對我的一個試煉。

現在打住都還來得及...

拿著鑰匙的手在顫抖著,呼了一口大氣,我還是決定開門。

“咔嚓”的一聲,門打開了。

我戰戰兢兢的推門,走進這個禁忌的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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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拿著鑰匙的手在顫抖著,呼了一口大氣,我還是決定開門。

“咔嚓”的一聲,門打開了。

我戰戰兢兢的推門,走進這個禁忌的房間。

摒息靜氣的進入房間,裡面只有很簡單的陳列,一個衣櫃,一張睡床和一張書桌。每一件傢俱都蓋上了白布,四周一塵不染,我想星賢應該經常打掃吧。
整個房間的主色是白色和米色,簡潔素淨,應該是星賢以前戀人的睡房。

我遲疑著:應否掀開白布?

咬咬牙,一把扯下那幾幅白布,反正都來到這兒,也沒有甚麼好顧忌了!
白布“伏”的相繼掉下,映入我眼簾的是很多幀連相框的巨型照片。
相中的人,毫無疑問是我哥哥,卓偉。

相中的哥哥穿著校服,倚在窗櫺一臉淡然。
吸引我視線的是哥哥那身校服:和星賢一樣的校服。
哥哥原來真是星賢夢縈魂牽的戀人,可能心已抽搐得太久,都麻木了。
我沒多大反應,還拿起照片逐一端詳細看。
其實我和哥長得很像,尤其是輪廓和眼睛,不過他比我清秀多了,又有靈氣和氣質。

咦?這幀照片,怎會如此眼熟?是在和絢的陽光下,哥哥穿了一件白衣服,和一隻小狗愉快的在玩耍。
類似的構圖,星賢也為我拍過,就是阿秀說最喜歡的那幀。
而這件衣服和星賢送我的白衣服一模一樣。

心涼了一大半,誰知卻發現另一幀更令我心寒的照片。
哥哥裸身趴在床上睡,只蓋著一條被子,很明顯是情事之後拍的。

和星賢為我拍的那幀,連姿勢也差不多,唯一的分別就是哥哥的背部很光滑,而我的背部就有幾顆紅色的痣,媽媽說過那叫做“背負”,是不好的痣,代表命途坎坷,付出了多少的努力也收不回應得的。
看來也和我挺配。

還可以不承認星賢只當我是替身嗎?阿秀說在過星賢眼中的我很美,但他看到的根本不是我,而是哥哥...
他的眼光穿透了我的身體,在尋找哥哥的靈魂。

我大受打擊,無力的跌坐床上,手撫上那張光潔的床單。
這曾是哥的床,他在這裡躺了多少年?這小屋曾是哥和星賢的愛巢,他們又一起共渡了多少快樂時光?

我明知道星賢曾和別的男人有過一段刻骨銘心的感情,但知道了那人是我哥後,我完全不敢去面對,感到心好像被掏空了。
明明已早做了心理準備,但當迎接真相時,還是震撼得叫我招架不住。

起身想離開這令我心痛欲絕的房間,卻瞥見書桌上放了一封信,而收信人是...我!

俊:

當你看到這封信,就表示你已經知道,我死去的戀人就是你哥哥,卓偉。
其實一年前的暑假,在希翔的生日會中碰到你,我就已經知道你是小偉的弟弟。
只是我一直都不知道應否告訴你這個事實,應該說是我不敢告訴你。
你說過我是天不怕地不怕,但其實我也有死穴的:就是你們兩兄弟。

我和他是中學同學,之後我一直追他,就成了戀人。我知道他最掛念的就是他弟弟,即是你。
碰到你時我覺得這是緣份的安排,所以我就到A大辦復課手續,藉此親近你。
一開始,我只當你是弟弟,想替小偉照顧你,逗你笑。那天你喝醉酒時跟我說被哥哥拋棄,我就覺得很心痛,因為你根本不知道小偉有多愛你,多疼你。於是我就匿名把小偉寫的信寄給你,讓你知道小偉的苦心。

你應該會發現,信封上面的字跡和我平日的不同,因為我左右手也能寫字,而且字跡不同。以前我是左撇子,在小偉死後,我改了用右手執筆。那天你去拜祭小偉,你說的話我都聽到了,我很感動。然後我也怦然發現我也不能自拔的愛上了你。

追求你,和你在一起,也是我心裡掙扎了很久的決定。因為我曾許下諾言,這輩子只愛小偉一人。可是我做不到,因為儘管我初時不想承認,但你已經走進了我的生命。
你甜甜的微笑、幸福的表情、傷痛的落淚...每一個表情都掀動著我的情緒。

只是你現在一定是又傷心又生氣的在忍眼淚,因為自己的戀人竟然是個大騙子,藏了那麼多秘密,還瞞騙了你那麼久。
可能你會認為我存心欺騙你,但事實上,我比誰都更恨自己。明知道當你發現了這個真相,會多麼的痛心,多麼的難受,可我還是做了這個足已令你心碎的決定。

其實在那次我們喝醉酒時,我有想過告訴你,我是你哥的情人,但始終開不了口。錯過了那個契機,我亦很難再和你說。到後來我發現自已愛上你後,就更不想和你說出真相,因為你一定不會和我開始。
而之後你問我是否因為失去了他,不能再失去你,我又猶疑應否告訴你這個真相。但我知道說了出來,你一定會馬上和我分手。我太清楚你的性格了。
所以我真沒勇氣說出真相,唯有把它寫出來,可以的話,我希望你一輩子都不要看到這封信。
俊,如果你真要恨我,離開我,我無話可說。
只想告訴你,我是真的很愛你。

                              星賢

看完這封信我已經淚流滿面,就說我這麼平凡,如果我不是卓偉的弟弟,他怎會看上我?難道真相信他那句“只有你是特別”嗎?一切也不是上天的安排,只是一個男人妄想去延續自己斷了的“緣份”。

突然驚覺擁有的東西都不是自己的。我相信星賢愛我,只是相信他更愛我哥。
我不知道了...心很亂,很痛...我甚麼都不想知,甚麼都不想理...

淌著心酸的淚,全身乏力的伏在書桌上,睨到書桌上放了一個兩層的小抽屜,隨手拉開最上面的一層,裡面放了星賢和哥的訂情刻名對戒。

自從那晚我哭著說他還戴著這戒指時,他就再沒有在我面前配戴,原來放了在這兒。

拿起指環端詳著內側的刻字:star and wai...
董星賢與卓偉...
用顫抖的手把對戒放回抽屜,發現抽屜內還有些東西,拿出來一看,是一個刻著“岸輝”的小木牌。

岸輝是我爸爸的名字,他和媽媽各自用一塊刻了對方名字的小木塊作鑰匙扣,算是訂情信物。他們死後,我和哥各自取了一塊,而我的那塊是母親的名字:伊琇。

原來哥把它當成訂情信物送贈星賢。這是否表示他們的愛也會像爸爸和媽媽一樣都會超越生死?哥竟然會把這小木牌送贈他人...可見他愛星賢就如星賢愛他那麼深...他們之間,根本就沒有我可以容身的空隙,即便是哥哥已經離開,也不能改變這個事實。

把小木牌放回抽屜後,我伸手拉開底下的一個抽屜,反正我的心都碎成粉末了,還有甚麼好怕?他們一起背叛我、傷害我,那我偷窺他們的回憶又有錯嗎?

裡面放了一個小袋子和一本記事本,我先打開小袋子,裡面全是照片。
大多是哥哥和星賢的合照,有一幀看來應是自拍,星賢摟著哥哥,而哥就笑得很燦爛。他們那時應該只有十多歲,還穿著校服,純真可愛。

有幾幀是他們在北海道拍攝的,那時星賢已經染了一頭紅髮,哥也已經很瘦削和憔悴,可還是幸福的笑著。

還有幾幀是星賢的獨照,相信應是出於哥哥之手。我都沒看過那麼小的星賢,連嬰兒肥也未脫,一臉稚氣,配上那兩個小酒渦,真是可愛得令人想抱住他。

雖然哥的拍照技術和星賢有一段距離,但照片中的星賢看起來很迷人,這是因為哥投放了感情去拍吧。其中一幀照片我認為是最美的:星賢穿著校服倚著窗戶看書,窗簾在他身旁柔和的飄揚著,映襯著陽光,完全是少女漫畫中的王子,叫人驚豔。

我立時想起星賢第一天變裝出現在圖書館時,就是這個樣子令我意亂情迷。想不到,我和哥的審美觀如此一致:愛上同一個男人,被他同一個姿態迷倒。

而在北海道拍的照片,可能因為哥的身體狀況已很差,他的手很抖,拍出來的照片幾乎不能看,但卻令我很心痛:哥都病得那麼重,還想要捕捉戀人最美的一刻。

照片上印上了水滴,是我的眼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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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我翻開了那記事本,是哥哥的日記...是他最後的日記。

翻開第一頁,夾著一張便條紙和一幀很殘舊的照片,上面還染著血,而照片中的人...竟然是我!

那幀照片應該是攝於我還中二、三的時候,我還穿上運動制服。
呆然的看著這幀照片,百思不得其解。
於是我打開那便條紙,試圖尋找答案:

卓偉,你不可以再去找弟弟了,聽不聽到?
就說你是不祥人,再這樣任性,一定會累了弟弟,這次意外還幾乎害死了他。連累到這兩個人,你會想即時殺死自己的。

我知道,那天拉他一起蹺課去找弟弟。
站在遠處看著小弟在打籃球,弟長得不算高大,但健康活潑。
不久,他撞了撞我的臂膀,示意我和弟弟相認。

我搖了搖頭,繼續遙遙的望著弟弟。
他就拿起即拍即有的照相機遠遠的拍下了正在打籃球的弟弟。

之後我們離開了弟弟的中學,經過馬路,我一時手滑,掉下了手中弟弟的照片。
當時我甚麼也沒想,即時就俯身想拾起照片。
馬路上正有一輛車高速的飆過來,他馬上就推開了我,不顧自己安危的去撿那照片,結果車子就撞到了他。

他左邊的臂膀撞得皮開肉綻,傷口都見骨了,不過他渾身是血還只顧問我有沒有受傷。
我腦中一片空白,只能又驚又急的掉眼淚,捉著他沒有受傷的手不停為他祈禱。

事後,他的左臂就留下了一道又長又深的疤痕,好像一條大蜈蚣,很是駭人。
每次一看到他這道傷口,我就會想起:我差點就害死他了!我差點害死我最重要的人!
但他倒是一點所謂也沒有,反倒因為我對他的歉疚和擔心而高興,真傻。我這麼一個人,有甚麼值得他喜歡?有甚麼值得他拚命去保護?

這幀染上了他血跡的弟弟的照片,就是提醒我,不可以連累這兩個人,即便要死,也不可連累他們,他們太重要了。

看完後小心摺好便條紙,然後把它放回原位。
哥,我真想不到原來你是那麼疼我,只是把一切都藏於心底。
而且原來星賢早就見過我了,他根本一直就在我面前演戲!
那個傷...也是因為哥哥!

我開始讀著哥哥的日記,我知道看完只會令自己更無地自容,但還是忍不住...

23�1 晴
到他學校看他表演。
他說這是他學校的學術雙週,他負責在最後一天結幕禮前唱壓軸的出埃及記。
我喜歡聽他唱歌,他的聲音是天籟。
尤其是站在台上的他,完全是個君臨天下的天之驕子,光芒萬丈,無人能及。
  他下台準備和我回家時,一個男人叫住了他。
  那男人說:“你立即退學,我帶你到希格大學!”
  我知道希格大學是他夢寐以求的學府,而他事後就告訴我,那個叫住他的男人,就是他最仰慕的人:希格大學教授,肯克貝爾。

  27�1 雲
知道自己最多只能活三個月,而且隨時會病發後,我已經一直在躲他,說要和他分手。
他居然在我面前流淚!
終於還是給他知道了,他竟然說要放棄去希格大學直接修讀碩士的特別生資格,和我去北海道!
小時候,父母曾帶過我和弟弟到這個地方,很美。
可以的話,我想在死之前再去一趟。

然而他竟然因此放棄當肯克貝爾的徒弟!
他前幾天才因為肯克貝爾的賞識才興奮得手舞足蹈啊,連睡著了也會笑。
我怎可以這樣毀了他?
我怎可以這樣毀了他?
都說我是不祥人,只會連累身邊的人。

29�1 晴
  在我下班乘公車回家時,他居然不怕死的伸開手擋在我乘的公車前面截停了汽車!
被司機臭罵了一頓後,他氣急敗壞的跑上車,神神秘秘的拿出了一對鑲嵌了貓眼石的粗指環。
那對指環,內側刻著“star and wai”。
那顆星星自然是他自己,而wai就是我名字的併音。
那兩顆貓眼石是湛藍色的,活脫脫就像他那流轉的藍色眼波。

他說這是求婚戒指,挑了很久才挑到兩隻和他眼睛一樣顏色的,他一邊挑,一邊把戒指併在自己的左眼旁,還惹來不少注目眼光呢。
然後他拿出兩張往北海道的機票,說要去那兒渡蜜月。
他竟然為了我,在背後做了那麼多事情。
我一向知道他是傻瓜,只是想不到他已經傻得病入膏肓。
我已忘了自己是如何接住那隻指環和機票,只記得在下一個瞬間,我已經熱淚盈眶。

2�2 雲
終於來到了北海道。
我們一直尋找那個我在小時候到過的地方。
他好像比我還緊張,不停問路人那地方怎走。
想不到他除了會說法文,還能操一口流利的日語。
四周都白茫茫一片。
好像稍不留神就會迷失在這一望無際的白雪之中。
我只能跟在他身後,一直緊抓著他。

7�2 晴
乘了那麼長途的客機,我的身體情況急轉直下,有幾次我也覺得頭痛欲裂,好像要死掉了。
我突然昏迷了兩天,他緊張得要命。
我知道自己的病情已經很嚴重,腦腫瘤壓住了我的視覺神經,可能我已沒多少天可以活。

醒來後,睜開眼睛看東西都一片模糊,還試過因看不到他而迷路,害他他擔心得要死。
但我想不到他竟然會因此把頭髮染紅!

他把頭髮染成醒目的火紅色,讓我可以一眼就看到他。
有人說,死後要喝孟婆湯,忘記前塵往事。

但我可以選擇記住他嗎?
他說過,會等我投胎,再續前緣。
可以相信他嗎?
或許